1、政务公开,实行一次性告知制,公布、公开药店申办受理程序和申办材料。
2、实行首问负责制,首先接待的工作人员,全程负责,使来者满意,去者高兴。
3、实行限时办结制,申办零售药店的,3个工作日内给予书面答复;申请药店验收的,7个工作日内验收完毕。
4、每季度深入医药企业一次,调研了解医药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,制定帮扶方案。
5、开辟绿色通道,外商投资项目、重大项目由局领导直接负责审批办理。
6、实行举报投诉受理制度,投诉受理后七个工作日内给予反馈。
7、对本单位违反以上服务承诺的,每超过一个工作日赔偿申请人伍拾元整。
监督联系电话:7363555 736322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