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在全局上下深入开展“服务企业,争创一流”活动,用三年时间有效促进我县产品质量、工程质量、服务质量、环境质量和生活质量提高到一个新水平。
2、坚持依法行政,建立严格的过错责任追究制,规范执法行为,做到按程序执法、文明执法、廉洁执法。
3、实行政务公开,推行首问负责制,在办公楼内设置执法“五公开”制度,执法人员“十不准”规定,行风建设“八严禁”,接受社会各界人士的监督。
4、对我县范围内无论是集体、股份、个私企业,严格实行按计划监督检查制度,除涉及食品安全、特种设备安全和省、市统一检查外,全年对生产和经销企业的产品质量、标准、计量监督抽查不得超过两次。
5、凡在我县范围内无论是国有企业、股份制企业和个私企业所生产的产品,经检验属一般的缺陷,我们将以帮助扶持、指导整改为主,不轻易作处罚。
6、对新办企业属国家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检定收费按国家收费标准,一年内实行减半收取。
7、全县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、法人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办理,无特殊情况限一天内办理完毕。
8、对消费者涉及产品质量、标准、计量问题的投诉,我局予以及时受理,做到有受理登记,有调查取证,有处理结果。投诉电话是:7343258 7343259
9、扶优扶强,实行局领导、科、所、室挂钩县重点企业,定期走访,征求意见,为企业申报原产地域保护,为企业争创免检、名牌产品等提供及时有效的服务。
10、对生产和经销企业涉及人体健康、人身财产安全,纳入强制性标准的产品,进行定期监督抽查,并将监督抽查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。
11、接受监督。凡发现我局执法人员和工作人员,在执法和办理业务过程中有违规、违纪、简单粗暴、不作为或乱作为的人和事,当事人除向上级和有关部门反映外,也可直接向局长反映,局长将及时作出调查处理,并将整改和处理结果及时进行反馈。局长办公电话是:734326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