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优质服务,准确计量,文明施工,安全供水,维修及时,用户至上。
2、全面推行微笑服务,实行首问责任制、一次性告知制、限时办结制、失职责任追究制,所有工作人员接到抢修或办事咨询,不管是否属于职责范围,都应热情接待、解释或引领,不得拒绝或推诿,本职范围内必须一次性将办事流程、办结时限、收费情况等告知用户。否则,依规追究当事人责任。
3、用水户提出用水申请和提交相关图纸、资料后,生产技术科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踏勘及用水立户手续并签好供用水合同,每拖延一天,由责任人赔偿20元。
4、用户报装手续齐全,管道安装队在接到报装手续后区别以下情况限时办理。
①简单工程5个工作日内完成施工;
②较大工程20个工作日内完成施工;
③重大工程按照与用户签订施工合同时限要求完成施工;
④以上工程施工时限如遇天气变化或其它特殊原因顺延。
每拖延一天,赔偿50元。
5、维修服务:发生突发性爆管,在接到报警后30分钟内到达现场,一般事故抢修应在12小时内修复通水;复杂事故抢修应在24小时内修复通水,重大事故抢修应在36小时内修复通水;在紧急抢修过程中,实行边抢修边告知用户。正常总管停水维修应提前2至24小时在电话或新闻媒体上告知用户。
6、抄表准确及时,大厅缴费从早上8:00时——下午5:30时随到随交,抄读错误,收费脱岗、拒收者,查实一次,由责任人赔偿20元。
7、用户表内维修,从接到维修要求起2小时内到达现场,特殊情况须与用户商定维修时间。
8、为更好地优化发展环境,建立经济发展绿色通道,外资项目、重大项目建立领导挂钩负责制,提供全程服务。
9、建立水质情况报告制度,定期向市民公布出厂水水质报检结果。
10、设立服务窗口、工作人员岗位公示栏、办公区示意图、抢修服务热线、投诉举报热线、自来水公司办事指南等一系列便民利民措施向市民提供优质服务。
11、认真受理用户来信来访、举报投诉,一般情况从接件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处理结果回复;特殊情况应从接件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处理结果回复,每拖延一天,由责任人赔偿20元。
以上服务承诺请广大市民监督执行。
投诉举报电话:7351771
抢修服务热线:7355610